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2018年12月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8-11-27

各二级学院:
为保证2017-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考试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2017-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未通过和提交缓考申请的考生,其中包括:14级五年制大专、16级大专、16中专。
二、考试、考查时间
1.考试课程补考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;
2.考查课程补考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12月1日。
三、考试时长
所有课程考试的时长均为90分钟。
四、考生注意事项
凡参加考试、考查补考的考生,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及有效身份证件,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、考查。如因特殊原因造成证件不齐的,须至所在学院开具证明。学生在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《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考场规则》(见附件1)。
五、监考教师注意事项
1.所有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教学楼115室领取试卷,考试结束后将试卷交至教学楼115室。
2.所有监考教师须考前10分钟到指定考场做好考场清理和准备工作。
3.监考教师请仔细阅读《监考人员守则》(见附件2)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。若教师无故缺席监考,将按教学事故予以处理。
六、考务工作要求
此次补考考试的考务工作均由教务处负责,教务处将对考场进行巡查。
七、成绩录入及试卷提交
1.任课教师须在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考试、考查成绩录入提交工作。
2.各教研室主任及各二级学院院长请在2018年12月11日前完成考试、考查成绩审核。
3.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装订成册的试卷大小册及汇总后的电子版成绩交至教务处229室。
4.请各任课教师认真仔细录入成绩,如交至教务处成绩出现错误,将认定为教学事故。
八、其他要求
1.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严肃考风考纪,各学院应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,杜绝舞弊。
2.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。
联系人:周老师、王老师 0871-67985868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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