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部门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︰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2023年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二、其他要求
(一)认真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,并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、旅行安全、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。保卫处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学校校园的安全防范。
(二)各部门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工作,认真对来往人员排查并做好值班记录;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确保联系畅通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(三)放假期间,根据上级单位及学校工作安排,需要到校工作、参加会议的干部或员工要按时到校。
(四)放假前后,教职员工不得请假(调休);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校领导(董事长)同意后报部门及人力资源处备案。
(五)各部门要依照《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》的精神和学校有关要求,厉行节约、廉洁自律,过一个朴实节俭、安定祥和的假期。
(六)全体师生应履行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保持良好卫生习惯,做好个人健康防护。如有身体不适,请及时就医。
(七)各部门教职工放假期间如有离开工作所在地的,需填写《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员工假期出行备案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4月4日17:00前交至学校办公室备案。放假期间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
2023年3月30日